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规范县镇村发展领域的从业行为,坚守公益初心、恪守行业底线、强化责任担当、净化发展环境,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县镇村统筹发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 “专委会”)结合自身职能定位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自律公约,全体成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共同遵守并自觉践行。
一、坚守初心使命,锚定振兴方向
1. 坚持党建引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协会管理制度,紧扣粮食安全、乡村产业、人才培育、乡风文明、基层治理等乡村振兴核心任务,践行社会责任。
2. 立足深耕县镇村领域的研究主责与主业,坚持以深入探索与务实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紧密结合地方实际,聚焦乡村发展的关键环节与深层需求,通过系统性的调研分析与实践总结,持续推动理论成果向实际应用的有效转化,为县域经济与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提供坚实支撑与智慧引领。杜绝偏离公益服务宗旨、背离乡村振兴初衷的各类行为。
3. 站稳基层立场,聚焦县域、镇域、村域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服务,杜绝形式主义、表面化的工作,切实为乡村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二、坚持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服务
1. 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严格遵守收费管理、项目实施、合作对接等相关规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做到透明化、规范化运营。
2. 恪守诚信原则,如实宣传工作职能、服务项目、合作成果,不虚假夸大、不误导基层、不虚构项目、不伪造资质,杜绝虚假合作、虚假帮扶等不实行为。
3. 规范合作交往,与地方政府、涉农单位、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合作过程中,严守契约精神,履行合作约定,维护良好协作秩序。
三、严守廉洁底线,筑牢纪律防线
1.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利用工作职权、平台资源谋取私利,杜绝收受礼品礼金、有偿服务、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行为。
2. 严禁借乡村振兴、区域发展名义违规摊派费用、强制服务、变相收费,严禁巧立名目向基层群众、涉农企业、合作单位乱收费、乱集资。
3. 严控项目资金、帮扶物资、公益资源管理使用,专款专用、专款专投,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涉农资金与帮扶资源。
四、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质效
1. 秉持将业务核心聚焦于县镇村发展领域的理念,通过构建系统化工作机制,保障相关项目的推进与落实能够实现常态化运作。我们不仅在战略维度持续关注这一方向,还借助制度化安排以及定期的评估反馈,促使支持县镇村发展的各项举措得以长期、稳定地实施,激发并激活乡村内生动力。
2. 强化调研赋能,深入县镇村一线摸排人才短板、发展痛点,精准匹配服务资源,定制化提供人才解决方案,助力乡土人才成长、乡村产业发展。
3. 坚持专业服务导向,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提升政策理解、基层服务、项目运营专业水平,以专业化服务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
五、践行文明自律,涵养优良风气
1.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崇德向善、务实担当、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树立乡村振兴服务队伍良好形象。
2. 严守职业道德,文明履职、务实作风,杜绝官僚主义、敷衍塞责、消极怠工,杜绝损害群众利益、伤害基层情感的言行。
3. 主动维护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及专委会声誉,自觉抵制行业乱象与不良风气,不参与违规评比、违规炒作、不实宣传等活动。
六、强化协同共治,凝聚振兴合力
1. 坚持抱团协作、联动发展,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交流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打造覆盖政策、技术、资金、人才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建立跨区域、跨领域协作机制。
2. 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协会管理、社会公众、基层群众的监督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整改提升服务短板。
3. 积极传播乡村振兴正能量,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成果可视化呈现与基层故事讲述,营造支持乡村、共建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严守生态底线,助力绿色发展
1.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项目推进、服务开展、产业赋能中,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杜绝破坏乡村生态环境的合作与项目。
2. 积极倡导绿色生产、低碳生活、文明乡风,助力乡村生态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
八、健全约束机制,严格公约执行
1. 专委会全体成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自觉学习、严格遵守本公约,将自律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与全过程。
2. 建立自查自纠与监督整改机制,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坚持有错必纠、从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规依规通报批评、终止合作,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自律强根基、以合规促发展,共同打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公益为民的乡村人才服务阵地。
本自律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县镇村统筹发展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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