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业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专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8 08:51|来源: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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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农业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农业领域科教单位、企业及技术转移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及成果转化实际操作能力,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拟举办农业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专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9-11日(周日-周二) 
  地点: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内) 
  中国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道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魏公村地铁站B东北口步行270米)
  二、培训对象

  农业科教单位、企业和技术转移机构涉及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人员。 

  培训完成后学员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农业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专员”初级证书。 

  三、具体安排

  11月9日(周日) 

  08:00-08:30  签到 

  08:30-08:50  开班仪式 

  09:00-12:00  农业领域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以育种创新为例 

  13:30-16:30  农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16:30-17:30  农业成果转化路径与做法 

  11月10日(周一) 

  08:30-11:30  农业领域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13:30-15:30  科研人员融资创办企业关键技巧 

  15:30-16:30  农业技术转移机构建立与运营 

  16:30-17:30  结业考试 

  11月11日(周二)(可选) 

  08:30-08:50  中国农业科学院展厅参观 

  09:00-09:30  国家种质资源库参观 

  10:00-17:30  企业学员技术需求对接 

  (实际以各培训日当天安排为准)

  部分师资队伍:

  李菊丹,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2014年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2019年获得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个人”称号。2021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智库首批专家。

  张永华,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领域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风险防范、知识产权诉讼和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工作18年,曾任条法一处处长;期间参加了多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曾获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荣获首届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优秀青年;并曾担任国家公务员局全国公务员培训兼职教师及公共管理硕士(MPA)校外导师。

  四、报名及费用

  (一)培训费用 

  培训费为2800元/人(含师资、工作午餐、培训场地、培训资料、现场教学、意外保险、考试等费用,送全套《农业与健康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最佳实践手册》书籍)。培训班期间食宿、交通由学员自行安排,主办方不安排接送站。 

  本期培训班报名并缴费成功视为报名通过,报名通过人数达35人(含)以上开班,如本期报名人数未达到35人,则本期培训取消;培训班人数限制为50人,如本期报名已满则顺延至下一期培训班,参加本期培训班人员按报名通过先后顺序确定;团体报名10人及以上可安排一个免培训费学习名额。 

  上述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银行收款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号名称:全农科创技术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058200001819100001933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 

  (中国农业科学院全资公司,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运营实体) 

  (二)报名方式 

  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含),准备参训的人员可按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方式一:参训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收到缴费通知后请于48小时内转账缴费。 


  方式二:参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附件)报名回执.docx (点击蓝色字体即可下载)发送到邮箱agrittex@caas.cn,收到缴费通知后请于48小时内转账缴费。 

  (三)发票相关 

  本次培训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开具项目为“培训费”。需要发票的学员请扫码填报时或在《报名回执》(附件)中填写发票相关信息,培训结束后统一开具发票。 

  (四)考试及相关费用 

  培训费用中已包含当次考试费用,如培训后考试未通过,参训人员无补考机会,需再次进行培训并参加培训当期的考试。再次参加农业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专员培训班的人员可半价参训。 

  (五)退费 

  已缴费但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可以联系主办方,提供相关信息协商申请退费。鉴于主办方需根据参训人员情况提前安排工作人员、场地、设施、材料、师资等,退费金额安排如下: 

  截止至2025年11月7日(含)提交退费申请,扣除银行手续费和教材费后退还;2025年11月7日之后申请,视为临时缺席,不再办理退费,参训名额保留至本单位下一期同类培训;因报名人数不足35人或其他主办方原因导致本期培训班未成班或未进行,培训费全额退费,手续费由主办方承担。 

  五、其他权益

  企业学员如有技术需求,可填写附件报名回执.docx 的“技术需求”栏目,培训期间由主办方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对接相关领域的成果及科研人员。 

  其他权益:同等条件下,培训学员优先参与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承办或协办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成果对接会。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满宇 010-82106941 

  刘斯庭 010-82106943 

  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   

  全农科创技术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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